逾330億資金全部用于農村補償安置等 國土部:增減掛鉤農民搬遷現自愿潮
法制網北京9月25日訊 記者郄建榮 今年,國土資源部明確提出增減掛鉤節(jié)余指標可在省域重點扶貧地區(qū)內流轉使用新政后,國土資源部規(guī)劃司有關負責人今日在該部召開的“增減掛與國土扶貧”媒體座談會上透露,地方在實施這項政策過程中,很好地保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,一些地方農民爭先搬遷。
為進一步拓展增減掛鉤政策,今年,國土資源部印發(fā)了《關于進一步運用增減掛鉤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》,提出省級扶貧開發(fā)工作重點縣可以將增減掛鉤節(jié)余指標在省域范圍內流轉使用。
國土資源部規(guī)劃司這位負責人說,這項新政實施后,截至今年6月底,全國13個省份開展了節(jié)余指標流轉交易,流轉收益達334.53億元,這些資金全部用于扶貧地區(qū)的人口搬遷、補償安置;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發(fā)展等。
同時,各地開展增減掛鉤,對農村散亂、粗放、閑置、不適合居住的建設用地進行整理復墾和布局調整,引導農民住房集中有序建設,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,有效改善了農村“臟亂差危”狀況。此外,根據貧困農村人口轉移情況,將整理節(jié)約出來的建設用地調劑到城鎮(zhèn)使用,為新型城鎮(zhèn)化發(fā)展提供了空間。
在國土資源部推出增減掛鉤政策之初,因個別地方出現強迫農民上樓現象,因此增減掛鉤政策飽受詬病。這位負責人說,在新的增減掛鉤政策實施過程中,地方格外注重保護農民權益。他表示,增減掛鉤節(jié)余指標流轉加大了返還貧困農村資金,農民生活質量逐步提高,農民權益進一步得到保護。
四川省達州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在達州甚至出現了農民請求搬遷的情況,“過去是‘要我搬’,現在是‘我要搬’和‘要求搬’”。
在今天的座談會是,國土資源部對包括達州市在內的四川省、河南省以及江蘇省的一些地方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