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8-09 16:27:48
8月8日,成都市農業(yè)農村局、成都市公安局聯合發(fā)布《關于變型拖拉機禁行的通告》(以下簡稱《通告》),決定自2022年8月15日零時起,全時段禁止變型拖拉機在成都市行政區(qū)域內道路上通行。違反禁行規(guī)定的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(guī)予以處罰。
什么是變型拖拉機?
變型拖拉機是指企業(yè)非法生產銷售,地方以拖拉機名義注冊登記的機動車。外觀是懸掛拖拉機號牌的車頭與貨廂和底盤為一體的機動車。但這類車輛不符合國家安全生產強制標準,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,應當嚴格限制并逐漸淘汰。
圖為變型拖拉機
成都市禁行《通告》的政策依據是什么?
2021年,農業(yè)農村部辦公廳、公安部辦公廳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農辦機〔2021〕1號)文件中要求“堅持清零和禁行相結合,已清零地區(qū)公安交管部門要結合實際采取禁行措施,學習借鑒江蘇等地經驗,劃定限行區(qū)域和路段,嚴格查處變型拖拉機違法上路行駛”。同時,四川省農業(yè)農村廳、四川省公安廳《關于切實做好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川農發(fā)〔2021〕121號)文件中明確“存量變型拖拉機已清零市(州)、縣(市、區(qū)),公安交管部門和農業(yè)農村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向當地人民政府匯報,科學劃定限行區(qū)域和路段,設置禁令標志,在禁行域內全面禁止變型拖拉機上道路行駛”。
為什么要在全市實行變型拖拉機禁行的措施?
根據《四川省農業(yè)農村廳 四川省公安廳關于切實做好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川農發(fā)〔2021〕121號)等要求,成都市啟動本市籍變型拖拉機淘汰退出工作,各區(qū)(市)縣主動作為,多措并舉,合力攻關,2021年年底實現了全市存量變型拖拉機全部清零,較全省提前3年、全國提前4年完成存量變型拖拉機報廢清零任務。為進一步規(guī)范道路交通和農機安全監(jiān)管秩序,徹底消除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隱患,保障社會公共安全,減少尾氣排放污染,改善大氣環(huán)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《農業(yè)農村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農辦機〔2021〕1號)《四川省農業(yè)農村廳 四川省公安廳關于切實做好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川農發(fā)〔2021〕121號)和《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行動方案》等規(guī)定,成都市決定實施變型拖拉機全域禁行的交通管理措施。
據了解,成都市《關于變型拖拉機禁行的通告》發(fā)布前,經過了專家論證、征求公眾意見、社會穩(wěn)定風險評估等程序。